发布时间: | 2024-11-11 |
有 效 期: | 9999 |
产品规格: | 不限 |
所属行业: | 咨询 产品检测服务 |
包装说明: | 无 |
产品数量: | 9999.00 |
价格说明: | 价格: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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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是预防和控制感染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掌握全市各卫生机构消毒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消毒工作规范、科学开展,如皋市疾控于6月份开展2022年卫生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
其他要求
因防控需要等因素,机构采集的标本量明显**出自身检测能力范围的,可以建立机构间核酸检测协作机制,分散检测压力,保证时效性和有效性。
对集中隔离人员,要通过鼻咽拭子采集上呼吸道标本,并选择高灵敏(检测限≤500拷贝/mL)的试剂。原则上,提取试剂、提取仪、扩增试剂和扩增仪应当配套使用,并在检测前进行性能验证。鼓励在两个以上检测机构通过不同设备和试剂,对集中隔离人员的样本进行平行检测,进一步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其中,入境人员应当至少在开始集中隔离和解除隔离时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出现应当及时检测;入境人员要采用高灵敏(检测限≤500拷贝
/mL)和双靶区域以上的试剂进行检测,以降低因试剂灵敏度不足或病毒变异可能造成的漏检风险。
标本混采
在人群筛查时可以考虑采用混采的方案进行,以提升核酸检测效率。混合标本数可以为10个或者10个以下(如5
合1)。以10合1或5合1混采为例,与单检流程不同的主要为采集、送检和检测结果的处理。其余工作要求均与单检相同。
(一)采集和送检流程。
1.标识及信息登记。
(1)登记流程。工作人员在采集前分配10个或5个受检者为一组,采集前收集并登记受检者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号、联系电话、采集地点、采集日期和时间),按照组别进行采集管编号。
(2)登记要求。
推荐使用读卡器、二维码条码等信息化手段关联受检者信息,提高信息读取效率和准确性。如不具备信息化条件,应当提前登记《核酸10合1或5合1混采检测登记表》(举例见附件2的10合1混采,以下简称混采登记表)。纸质登记表随标本送检前应当备份存档于采集点所在社区,便于及时追溯受检者。
2.标本采集和混合拭子。
将完成采集的10支或5支拭子放入同一采集管(10合1采样管保存液应为6mL,5合1采样管保存液与单检采样管相同,为 3mL)中,动作轻柔,避免气溶胶产生。连续采集10支或5支拭子以后,旋紧管盖,防止溢洒。如采集管内拭子不足10支或5支,应做好标记并记录。
3.标本送检。
核对采集管标签与混采登记表信息,确保准确完整,编号一致。
(二)检测结果的处理。
1.混采检测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通知相关部门对该混采管的10个或5个受试者暂时单隔离,并
重新采集单管拭子进行复核。
2.复核单管核酸检测如均为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报
告。暂时隔离人员即解除隔离;如检测结果阳性,按程序上报。
实验室管理基本要求
(一)实验室资质要求。
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管理条例》(令*424号)和《机构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
(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有关规定,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条件,以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立设置的检验实验室还应当符合《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
(二)实验室分区要求。
原则上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设置以下区域:试剂储存和准备区、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这3个区域在物理空间上应当是完全相互立的,不能有空气的直接相通。各区的功能是:
1.试剂储存和准备区:
贮存试剂的制备、试剂的分装和扩增反应混合液的制备,以及离心管、吸头等消耗品的贮存和准备。
2.标本制备区:
转运桶的开启,标本的灭活(适用时),核酸提取及其加入至扩增反应管等。
3.扩增和产物分析区:
核酸扩增和产物分析。根据使用仪器的功能,区域可适当合并。如采用标本加样、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为一体的自动化分析仪,标本制备区、扩增和产物分析区可合并。
(三)主要仪器设备。
实验室应当配备与开展检验项目相适宜的仪器设备,包括核酸提取仪、PCR扩增仪、生物柜、病毒灭活设备(适用时,如水浴锅等)、保存试剂和标本的冰箱和冰柜、离心机、不间断电源(UPS)或备用电源等。
(四)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接到标本后,应当在生物柜内对标本进行清点核对。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试剂准备、标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结果分析及报告。实验室应当建立可疑标本和阳性标本复检的流程。
1.试剂准备。
应当选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试剂,并在选择标本采样管和核酸提取试剂时,使用试剂盒说明书上建议的配套标本采样管和提取试剂。核酸提取方法与标本保存液和灭活方式相关,有些核酸提取试剂(如磁珠法或者一步法),容易受到胍盐或保存液中成分的影响,特别是一步法提取多需要使用试剂厂家配套的标本采样管。
2.标本前处理。
已经使用含胍盐的灭活型标本采样管的实验室,这一环节*进行灭活处理,直接进行核酸提取,而使用非灭活型标本采样管的实验室,则有56℃孵育30分钟热灭活的处理方式。
3.核酸提取。
将灭活后的标本取出,在生物柜内打开标本采集管加样。核酸提取完成后,立即将提取物进行封盖处理。在生物柜内将提取核酸加至PCR扩增反应体系中。
4.核酸扩增。
将扩增体系放入扩增仪,核对扩增程序是否与试剂说明书相符,启动扩增程序。扩增后反应管不要开盖,直接放于垃圾袋中,封好袋口,按一般废物转移出实验室处理。
核酸检测管理标本管理。
标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标本包装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文件Doc9284《危险品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PI602分类包装要求。根据当前版本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危险品规则》, SARS-CoV-2感染疑似和确诊患者标本属于UN3373B类生物物质,涉及外部标本运输的,应按照B类感染性物质进行三层包装。疑似或确诊患者标本应标示有标识,并进行单转运。检测完成后的剩余标本,可在结果报告发出到达其保存时限要求后,如为检测前非灭活标本,则装入密封废物转运袋中进行压力蒸汽处理,随后随其他废物一起转运出实验室进行销毁处理;如为检测前已灭活标本,则*高压灭活,直接按废物一起转运出实验室进行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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