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5-19 |
有 效 期: | 9999 |
产品规格: | 不限 |
所属行业: | 环保 环境检测服务 生物检测 |
包装说明: | 无 |
产品数量: | 9999.00 |
价格说明: | 价格: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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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成立于1972年,是直属于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微生物发酵、生物、微生物检测、环境微生物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2008年经认定批准为广东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20多项,先后有30多个科研项目获得省、部和市级的奖励。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消毒产品的检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实验室认定,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从事消毒产品检验活动。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依据消毒产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和检验规范开展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含结论),对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卫生标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检验方法,可按照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者疏于管理难以保证检验质量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给予严肃处理。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国产产品企业标准和进口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产品标准应当包括原材料卫生质量要求(包括级别、纯度)、技术要求(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学指标、杀灭微生物指标)及其检验方法、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等;消毒器械标准应当包括名称与型号、原材料、主要元器件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包括杀菌因子强度、杀灭微生物指标)及其检验方法、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等;
2、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要求,并不低于相应产品卫生标准;
3、检验方法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4、国产产品的企业标准应当依法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情况的卫生监督检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相关信息。
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消毒产品的标签(铭牌)、说明书应当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本研究所技术6人、中级技术11人、初级技术13人、其他技术人员8人。拥有温冰箱、冷冻干燥机、冷冻离心机以及50~5000L发酵罐等一批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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